网上科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的”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的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截止到2018年7月,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食品安全方面,如何有更好的保障呢?
2018年发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主要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在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明确了粮食流通各环节的监管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和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调整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发布体系,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食品企业的责任义务及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原则。
食品安全法主要包含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的内容。食品安全法一共十章,分别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四节 特殊食品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七章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北大法律信息网--食品安全法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2018修正)
一、日常如何保证食品安全
1、日常保持清洁,厨房卫生要保持干净,有防鼠,放蝇,放尘等措施设施,特别是夏季,温度高,蚊蝇特别多,更要做好防护措施。其次我们享受美食前要洗净双手,准备食品期间经常还要洗手,便后洗手。
2、做到不购买三无食品,不选择没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厂家的食品,在购买的时候选择正规的食品,有文件批号的食品,还要注意看清食品的保质期和贮存的要求方法等。
3、 饮用水和准备食物所需的水应清洁干净,如怀疑水不干净应把水煮沸或进行消毒处理。
4、使用安全的水或进行处理以保安全;挑选新鲜和健康的食物;选择经过加工的食品,例如经过低温消毒的牛奶;水果和蔬菜要洗干净,尤其是如果要生食;不吃超过保鲜期的食物。
二、使用冰箱保存食品应该注意的细节
1、不同食物有不同的适宜储藏温度,有的食物要放在冷藏室内即在0~4℃下储藏,有的食物要放在冷冻室内即在-18℃下储藏。
2、不宜无限期地长时间保存,食物都有保质期,应在保质期内食用。
3、封装食物防串味及污染,洋葱等散发强烈气味的食品应单独封装或隔离放置。
4、生食与熟食须分开,以防止交叉污染,熟食放上格,生食放下格。
三、食物中毒后的应急措施
当我们在食物中毒发生后,千万不要恐慌,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自乱阵脚,可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饮水:立即饮用大量干净的水,对毒素进行稀释。
催吐:用手指压迫咽喉,尽可能将胃里的食物吐出。
处理:将引起中毒的饮食进行有效处理,避免更多的人受害。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日常如何保证食品安全的相关内容”。随着消费者对于食品方面的要求提高,我们深知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无论是餐厅,还是自己家里的厨房,都要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若大家对于日常如何保证食品安全等方面有什么不了解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贮存和运输,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承担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实守信,对消费者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形成完善、统一、规范、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需要。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分析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二)分析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政策;
(三)督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四)督促检查重大食品安全政策的落实;
(五)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确定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情况。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度,明确事权,划分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畜牧兽医、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粮食(盐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行政、旅游、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承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交通运输航务部门负责水上航行船舶内的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大型食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景区、食品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场所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有权作出警告、五千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普法、科普以及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本行业食品安全水平。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应当采用多种方式积极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接受举报的单位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兑现奖励。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的”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admin]投稿,不代表平和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resphina.com/cshi/202501-4050.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平和号的签约作者“admin”!
希望本篇文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的》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平和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的”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什么时候实施的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